隨著網絡直播平臺的興起,“網絡主播”成為了新興職業和熱門話題,但在網絡直播平臺快速發展的同時,一些自導自演、惡意炒作、甚至觸碰法律底線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據@央視快看報道,在山東淄博警方查處的一起案件中,一個網名叫“噸姐”的網絡平臺主播聲稱自家的車位被一輛寶馬車霸占,由于對方態度蠻橫,導致雙方矛盾不斷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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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噸姐”多次發文稱,自家車位已被寶馬車霸占了158天,并稱寶馬車主叫來叉車,要把她家的路虎車給叉走。
于是她就在車里放了價值145萬的花瓶,并在車上貼了聲明:“車內有貴重物品,擅自挪動,后果自負”,同時還配了一張圖片。
然而,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這竟然是一場自導自演、惡意炒作的鬧劇。目前,“噸姐”崔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央視表示,非法捕魚直播、惡意炒作“路虎堵寶馬”、自導自演“未成年人踩壞寶馬擋風玻璃”......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為了吸引粉絲,一些網絡主播不惜編造不實信息,甚至冒險從事一些違法犯罪活動,最終還是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專家指出,為了引起關注和獲得流量,類似的案例在網絡直播平臺上并不鮮見,追求商業利益本無可厚非,但因此就忽視了社會責任,違背公序良俗,甚至不惜觸犯法律,這樣的惡意炒作行為不僅于理不合,更是于法不容。
除了網絡主播的自律,直播平臺主體責任的落實也十分關鍵,近年來,我國先后出臺了《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明確把違法信息和不良信息都納入到了平臺應盡的責任里面去,就是說平臺是不得發布、不得復制、不得傳播的,平臺是有義務進行阻止不良信息的傳播,這是一個平臺應當盡到的,直接的法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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