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競行業的不斷發展,電競已經從地下走到了地上,不但在全球擁有著海量的玩家、用戶,同時也深受資本的歡迎。
每年全球各地舉辦了無數電競賽事,不但給觀眾們帶來了精彩絕倫的比賽,也為選手們帶來了豐厚的報酬。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成都舉辦了一場電競比賽,冠軍可獲得寶馬Mini 202款1.5TCooper一臺。但是,當小江、小羅報名參加比賽,并且取得了冠軍以后,電競比賽的主辦方卻遲遲沒有按照約定發放冠軍獎勵。
小江、小羅一怒之下,將這三家公司起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決主辦方向兩人支付電競比賽冠軍獎勵折現款16萬元。
法院表示,A公司持有商號與賽事標志相似。B公司是本次賽事的主辦方、組織者,C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宣發執行合同》,約定B公司為這次電競比賽主辦方。C公司為本次比賽的線上報名、宣發執行方。
法院指出,該公司通過微信公眾號、網站等途徑發布比賽信息,構成向不特定電子游戲玩家發出要約,符合懸賞廣告中的“優等懸賞廣告”的特征,B公司應履行支付報酬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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