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說得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近日,據(jù)@荔枝新聞報道,剛大學畢業(yè)的小王,在某短視頻主播李某處以102300元購買了一輛二手雪佛蘭邁銳寶,對方承諾車輛來源正當合法,無重大事故、泡水、火燒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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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因為車輛故障,小王在修車時得知自己購買的是一臺泡水車,得知此事后,小王向保險公司進行了查詢,發(fā)現(xiàn)這臺車曾因泡水被定性為全損車,于是小王將李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在庭審中,李某辯稱自己對車輛情況完全不知情。
對此,法官表示,李某作為汽車銷售方,應該全面調(diào)查汽車出現(xiàn)紀錄,而不能簡單地通過他人承諾或4S的維修紀錄,片面了解車輛的安全情況,而且從汽車現(xiàn)狀來看,也能目測該車經(jīng)歷了水泡。
法院審理認為,涉案車輛發(fā)生過重大事故,泡水嚴重,致使無法正常使用,李某已構(gòu)成違約,應該返還車輛已支付貨款。
此外,李某未盡到安全檢查義務,對購車人小王作出虛假承諾,存在欺詐行為,應承擔3倍懲罰性賠償責任。
根據(jù)《中國人民共和國消費權(quán)益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最終,法院判決李某賠償購車人小王三倍購車賠款,共計306900元,目前李某已經(jīng)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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