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庭說法 否認與涉案服務商有合作
上午,《法制晚報》記者聯系到漢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公關部魏姓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并不是慧達驛站公司Wi-Fi項目的客戶,雙方在早年間有過合作,但也不涉及Wi-Fi項目,慧達驛站公司只是把所有與其合作的酒店全列在了"合作伙伴"名單里。
對于其他問題,該人沒有接受采訪。
律師說法 酒店違反保密義務合同違約
商建剛律師告訴《法制晚報》記者,消費者去酒店入住,與酒店形成合同關系。合同法規定了合同雙方之間有保密義務。酒店沒有妥善保管消費者信息,致使泄露,應承擔違約責任。
同時,侵權責任法中也規定,一方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本案中,浙江慧達驛站公司為酒店提供技術系統服務,因此該公司對消費者信息有安全保障義務,如泄露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完)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1月22日16: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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