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最近在廈門輸了一起官司,在該公司工作超過5年的29歲的女職員,因與福建莆田客戶簽訂合作意向,違反了阿里巴巴《B2B中供銷售處分規定》,被阿里巴巴方面解雇,而該女職員被解雇時正處于哺乳期中。
阿里巴巴B2B業務部門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不與幾類客戶有生意往來,其中包括黑名單客戶,高危客戶,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客戶等,這些似乎都沒什么問題,但明確規定福建莆田人為不誠信客戶,禁止與該地客戶有生意往來,則顯得問題很大,在現代社會中顯得有些不可思議。而這名被解雇的女職員所簽的客戶,戶籍和公司注冊地都在廈門,僅是出生在莆田而已。
被解雇的女職員隨后提起了訴訟,被告為阿里巴巴和馬云,主要訴訟請求是阿里巴巴封殺福建莆田的規章制度本身不合法,是地域歧視,要求賠償20萬元。最終法院支持了其訴訟請求,判決阿里巴巴賠償該女職員人民幣13萬元,并支付其拖欠的傭金近3萬元。
阿里巴巴這一行為,似乎破了中國互聯網一個記錄,這是第一次有一家互聯網公司單方面對來自某個地區的客戶進行制度性封殺,這在中國互聯網歷史上幾乎是空前絕后的。可以猜測到的是,阿里巴巴將福建莆田人封殺并非孤立事件,其公司規章制度中一定還有其他歧視性條款,只是沒遇到事情被揭露出來而已。
阿里巴巴這樣一家以客戶第一,員工第二,股東第三為企業文化的公司,時時刻刻顯示出要承擔社會責任的公司,在意圖擔當新商業文明領軍企業的同時,卻做出如此違背現代社會價值觀的事情,實在令人費解。將福建莆田人封殺并不像是一個失誤,倒更像是店大欺客,天下唯我獨尊的霸王條款。不知道這算不算馬云等人不顧一切堅守的阿里巴巴文化的一部分,又不知道將福建莆田人封殺,是否有助于阿里巴巴傳播其似乎高度先進的價值觀。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7月8日15: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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