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東內部發布了《京東人事與組織效率鐵律十四條》。其中明確規定,高管必須24小時內回復郵件。
第10條“24小時原則”指出:所有管理者對于任何工作請示及需要批復的郵件24小時內必須回復。所有管理者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開機并接聽電話,保持溝通渠道的順暢。
對此劉強東昨天下午進行了回應,他表示:“24小時不回郵件立即開除有點夸張,會口頭警告,多次做不到只能棄用!這個“京東人事與組織鐵律十四條”確實是多年管理積累下來的經驗。
之所以規定24小時內必須回復郵件,劉強東給出了自己的理由:“因為目前全球單次飛行最長的航班超過17個小時,所以還有7個小時時間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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