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款俗稱“錘子”的手機吸引了不少眼球。而之所以受關注,是因為他的創始人—羅永浩。在成為錘子科技創始人之前,羅永浩有過很多頭銜,干過不少事情:當老師、創辦牛博網、創辦老羅英語培訓學校、寫書《我的奮斗》。而這一路上,時常出現方舟子的身影:方舟子曾舉報過羅永浩非法辦學、超范圍經營、做虛假廣告、偷稅漏稅;而羅永浩也在微博上對“方舟子打假基金”提出過質疑。這次,在羅永浩的“錘子手機”發布還不到一個星期,方舟子就在網絡上公開舉報其涉嫌虛假宣傳。有道是冤家路窄,一路死磕的兩人,再次狹路相逢,這次又是誰贏呢?
5月24日,錘子手機發布的第五天,方舟子在騰訊微博上@北京工商,舉報羅永浩的錘子科技對錘子手機進行的廣告宣傳違反了《廣告法》,請北京工商查處。方舟子稱,相關產品的網絡平面廣告中,使用了“最好的”、“頂級的”等說法,而《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對于舉報,26日,羅永浩發了一條微博,疑似是對方舟子舉報的回應,他說“呵呵,開心,就算是蓄意安排,也不會有這么好的效果。要愛你的敵人,祝福那些詛咒你的人”。
打開錘子科技的網站,在對錘子手機的宣傳頁面上確實寫著“東半球最好用的手機”、“世界頂尖設計”和“一切都是最好的”等宣傳語。律師認為,“最好的”這樣的用詞涉嫌違反《廣告法》,但是否違法,這最終需要工商部門來進行認定。咨詢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廣告科,但對方工作人員表示,答復不了。
昨天,再次打開錘子手機官網發現已“改口”,此前的“最××”形式廣告語已被撤下,改成了“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5月29日1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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