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快訊(記者劉清華通訊員林夏媛)教師是教書育人的楷模,莆田市中山中學原校長高志林卻樹起另一座“楷模”。他先后向親友詐騙了1200多萬元用于賭博,無力還款后潛逃。近日,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犯詐騙罪,判處高志林有期徒刑十五年。
高志林出生于1974年,本科畢業,莆田市秀嶼區人。大學畢業后,他進入中學教書,通過努力慢慢走上了領導崗位,先后當上了莆田市第四中學副校長、中山中學校長。
高志林有父母、妻子、兒子,事業有成,生活過得美滿幸福。然而,自從迷戀上當地叫“三公”的撲克牌賭博游戲后,他的生活徹底改變了,一步步滑入罪惡的深淵。
2008年2月,高志林以做鋼管需要資金為由,向朋友借了6萬元,期間歸還利息3萬元。這是他第一次借錢賭博。
此后,他一發不可收拾,利用自己校長的身份和人脈,不斷地向親朋、同事借錢。借到錢后,先還前面借款的利息,余下的全部用來賭博。高志林借錢數額以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最多的一次是110萬元。
據查,2008年2月至2012年11月,高志林利用其擔任校長的身份,虛構與他人合作經營鋼管生意、工程、貿易等項目,以需要資金等借款事由,騙取68名被害人(其中35名教師)的財物共計1200多萬元(借了1400多萬元,還利息180多萬元)。
2012年底,高某發現自己無力還款了,留下辭職信和離婚協議書,坐大巴潛逃到浙江、江蘇一帶躲避。
2013年3月25日,高志林冒用其弟弟高志群的身份,從廈門坐船欲偷渡前往巴西避難,被廈門海關抓獲。廈門海關將“高志群”送到拘留所,對其進行治安拘留處罰。
拘留所干警在審查時,通過照片比對,發現眼前的“高志群”是假的,其真實身份是2012年5月因賭博被莆田市公安局行政拘留的高志林。此時,高志林已被莆田警方列入網上追逃。
據高志林的家人說,房子是高志林父親付的首付,日常生活開支由其妻子負責,家人根本不知道高志林在外賭博,并詐騙了1200多萬元。
2013年3月26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以涉嫌詐騙罪對高志林刑事拘留。事后,莆田市檢察院經審查,以涉嫌詐騙罪對高志林依法提起公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