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孫女士打車回家,不小心將手機落在出租車上,被劉女士撿到。雙方聯系上以后,孫女士希望當晚能拿到手機并承諾會給一定的報酬。兩人見面后,劉女士要求支付2000元,而孫女士只愿出500元,因為她丟的是款價值才1000多元的小米手機,由于價格沒談攏,孫女士至今還沒拿回手機。
律師表示,物權法允許有償歸還,但一般控制在實物價格的10%—20%范圍內。如果劉女士拒不歸還,可能涉嫌侵占罪,孫女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拿回手機。
半夜回家,手機落在出租車上
昨天,在失主孫女士的單位,她向現代快報記者講述了當時的情況。事情發生在9月11日凌晨1點多,孫女士和幾個朋友聚會之后,乘出租車回家。到家之后,才發現自己的小米手機不見了,立即嘗試撥打自己的手機。電話接通了,原來孫女士的手機落在了出租車后座上,被后來搭乘同一輛出租車的劉女士撿到了,由于當時已經很晚,劉女士建議第二天再還手機。
然而,孫女士很著急,希望當晚就能拿到手機,“那是工作手機,明天上午有事情要處理,耽誤不起?!庇谑牵瑢O女士又發過去一條短信,稱“愿意付出代價”,兩人再次電話協商,“她說給2000元就給我送來,我跟她講見面再談。”
索要酬金不成,雙方不歡而散
掛斷電話后,孫女士立刻打車來到劉女士家小區門口,劉女士也攜帶手機前來,并開口索要2000元報酬。“索要報酬可以理解,但2000元太多了,手機本身都不值這個價錢?!睂O女士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她的這部小米手機,已經用了1年多了,當初購買的價格是1799元。孫女士覺得,作為酬謝,支付500元比較合理。
那么,劉女士為何堅持要2000元“贖金”呢?在事發當天,劉女士曾經接受過一家電視臺的采訪,面對鏡頭,劉女士說:“如果不是她答應了我某種條件,我是不會這么晚下樓來送手機的?!眲⑴空J為,自己并沒有主動索要報酬,是孫女士主動提出的。由于時間晚,她建議第二天再交還手機,但孫女士堅持當晚拿,并口頭承諾一定的經濟補償。如今孫女士反悔,在劉女士看來,是拿酬金進行“引誘”。
談不攏報酬,拿不回丟失的手機,孫女士報了警。賽虹橋派出所民警進行現場調解。
民警告訴記者,調解之后,撿到手機的劉女士松口要1500元報酬,而孫女士還是堅持只愿出500元,雙方因此沒有談攏,不歡而散,手機還是被劉女士帶走。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9月13日12:30:48
- 轉載請務必保留本文鏈接:http://www.bjmhhq.com/29169.html
- 科技
- 新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