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告,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民事裁定書,就飛毛腿(福建)電子有限公司與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作出裁定,樂視又被凍結了1.67億元。
飛毛腿在訴狀中稱,樂視移動拖欠其人民幣貨款11466433.18元、美元貨款21825754.91美元(按照2017年4月19日匯率約合人民幣149864363.51元),以及利息5491731.81元(按未付貨款總額8%的年利率計算,2016年11月10日起計算,直到被告付清全部貨款之日,暫計至2017年4月10日)。
以上三項合計,樂視移動應支付飛毛腿166802538.5元,樂視控股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飛毛腿想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樂視名下的銀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并已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開局的保函提供擔保。
法院審查后認為,飛毛腿的財報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裁定凍結樂視控股與樂視移動智能名下的銀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共計約1.67億元,立即開始執行。
樂視提出的異議也同時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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