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間消息,一年之前因涉嫌受賄被刑拘的聚劃算前任總經(jīng)理閻利珉(花名慧空)獲得最后判決:根據(jù)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閻利珉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違法所得繼續(xù)予以追繳。與此同時,多名涉案的前聚劃算員工也被判刑。
■閻利珉被判7年有期徒刑
資料顯示,閻利珉2006年加入阿里巴巴,自聚劃算平臺成立后擔任平臺總監(jiān),2011年10月聚劃算從淘寶獨立出來后,閻利珉出任聚劃算總經(jīng)理。2012年3月,阿里巴巴集團宣布免去閻利珉總經(jīng)理職務。4個月后阿里對外宣布,閻利珉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刑拘,案件正在調查之中。
事隔一年上述案件有了最終結果,根據(jù)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閻利珉在聚劃算工作期間,先后于2011年4月17日、10月27日兩次收受杭州點創(chuàng)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萬某為感謝其關照而購買的兩輛轎車,總計價值53.8萬余元。
判決書顯示,閻利珉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違法所得繼續(xù)予以追繳。
與此同時,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還公布了多名其他前聚劃算員工受賄判決書:
柴森(前聚劃算員工):因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淘寶商家財務,為他人提供上聚劃算機會,謀取不正當利益, 數(shù)額巨大,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孔北闖以財務幫助商家獲得上聚劃算機會,數(shù)額較大,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5年5個月。
孔北闖(前聚劃算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淘寶商家財務,為他人提供上聚劃算機會,謀取不正當利益,數(shù)額巨大,犯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
林賢斗(前淘寶天下員工):林賢斗和柴森經(jīng)預謀,非法收受他人財務,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巨大,犯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伙同柴森向孔北闖提供財務,為他人謀取上聚劃算機會,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5年3個月。
上述人員已扣押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余違法所得繼續(xù)予以追繳。
白震(前聚劃算員工):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已經(jīng)扣押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電商公司面臨腐敗考驗
回顧2011年,阿里巴巴面臨的最大考驗就是內部腐敗,有關聚劃算在招商過程中不規(guī)范、甚至有小二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舉報接連出現(xiàn)。也就是在同一年,阿里巴巴在集團層面正式成立了廉政部,聚劃算則是阿里首次開刀反腐的業(yè)務。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fā)表于 2013年8月8日15: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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