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得LTE與3G技術不存在銜接性。因此,大唐等國內企業在TD-LTE技術上也基本上沒有任何知識產權。近年來,大唐或相關部門在這方面沒有任何宣傳報道,就是明證。
此外,即使是為了照顧中國此前對于無線頻率的分配方案,至多也只應該允許中國移動采用TD-LTE。但是,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的頻率,都已經按照頻分(FD)的方式分配了,卻仍然強令它們采用TD-LTE制式,這就完全沒有道理了。
那么,既然TD-LTE,一不是主流標準,二沒有知識產權,三與頻率分配無關,為什么有關部門還要強行規定,必須采用TD-LTE,尤其是強令技術上完全不合理的聯通和電信也采用TD-LTE?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為了掩蓋多年前在TD-SCDMA上的決策錯誤。
我們已經看到,自2008年以來,有關部門明明知道TD-SCDMA的效果“慘不忍睹”,但是為了維護決策者的“一貫正確”形象,官方數字卻始終宣稱TD-SCDMA用戶占3G總用戶數量的“一半以上”。實際上,任何明眼人只要考察一下自己周圍的使用情況,就一清二楚了。
但是,也正是這種諱疾忌醫、“報喜不報憂”的作法,使這些部門就像《木偶奇遇記》中的皮諾曹一樣,越來越陷入了自己先前謊言的陷阱而不能自拔。
近年來,他們就完全不顧基本的科學事實,宣揚“TD-LTE是TD-SCDMA的自然延伸”這又一謊言,企圖在廣大不明真相的群眾中維持“TD-SCDMA英明決策”的假象?;蛘哒f,強令采用TD-LTE制式的選擇,完全是這些人為了維護自己既得利益的政治需要。
4G政策應尊重市場的選擇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在國民經濟中,必須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而政府作用更好發揮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須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并在此基礎上,盡可能通過市場競爭決策。由此,我們可以引出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到底是技術為市場服務,還是市場為技術服務?毫無疑問,電信業正常的產業價值鏈應該是:消費者在市場上有需求,運營商為市場服務,設備制造商為運營商服務,技術研發則為設備制造商服務。
但是,從中國推行TD-SCDMA的過程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出,這些錯誤決定的根本原因,就是違背了最起碼的市場經濟規律,甚至完全是因為政治上的需要。在力推TD-SCDMA的過程中,其產業價值鏈完全倒置為:設備制造商為技術研發服務,運營商為設備制造商服務,消費者和市場為運營商服務。雖然前兩個環節可以通過行政命令和政治壓力在國有企業實現,但是最后一個環節中的消費者和市場,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4月14日2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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