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間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電信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
文件提出,對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企業可以自主制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和計費方式。同時,為切實保護用戶權益,文件對電信企業資費方案設計、宣傳推廣、協議簽訂和準確計費等方面提出了多項要求。此外,《通告》還廢止了涉及電信資費審批的相關文件。
以下為通告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要求,決定放開各類電信業務資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所有電信業務資費均實行市場調節價。電信企業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和用戶需求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自主確定具體資費結構、資費標準及計費方式。
二、電信企業自主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方案時,應當遵循合法、公平、誠信原則,考慮用戶的不同需求,提供業務打包等多種資費方案供用戶選擇。資費方案結構應科學合理、簡單清晰,方案中需列明資費標準、計費方式、對應服務等內容。對涉及用戶基本通信需求的固定語音、移動語音、短信息、寬帶等業務,電信企業進行打包銷售時,必須另外提供包內單項業務單獨的資費方案。鼓勵電信企業為城鄉低收入群體提供更加優惠的資費方案。在同一本地網營業區(或業務區)內,電信企業應保證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同類用戶對資費方案具有同等的選擇權利。涉及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的資費方案,應在執行前告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他資費方案應在執行前告知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同級價格主管部門。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5月10日14: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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