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為中選率最高的項目,廣州超過八成(81.1%)的受訪者認為不合理,深圳近七成(69.7%)受訪者認為不合理。
2012年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電信服務投訴10913件,在各類商品和服務投訴中排在第三位;2013年全省各級消委會共受理電信服務投訴12046件,在各類商品和服務投訴中排在第二位,比2012年增長了10.38%。從數據可以看出,通信服務已經成了消費矛盾比較集中的行業,矛盾的發展有不斷上升的趨勢。
倡議
適應消費需求 規范市場秩序
針對廣州、深圳信息消費調查反映的問題,結合開展維權調解掌握的信息,昨日,廣東省消委會攜廣州市消委會、深圳市消委會鄭重向通訊運營商發出以下倡議:
倡議1 優化流量套餐,取消流量清零
通信運營商應立足不同用戶的需求,秉承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則,學習借鑒上海通訊運營商經驗,盡快推出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多種流量計費周期套餐,逐漸過渡到允許消費者將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個計費周期繼續使用。同時,設計并推出更多合理、實用的資費套餐,優化上網流量、短信數量和通話時長等項目搭配,讓消費者擁有更多的選擇權,讓消費者可以結合個人實際需要自由選擇最為合適的手機上網流量套餐。
倡議2 降低服務資費,匹配消費能力
通信運營商應參照港澳地區及國外發達市場標準,合理定位不同用戶人群和消費需求,針對一般消費者應設置收費標準較低的“大眾”套餐,降低套餐中的服務資費計算標準,或者延長套餐中每月通話時長、流量,對套餐外的資費應適當降低,使之與套餐價格持平或略低,從而與我國消費者的實際消費能力和需求相適應。
倡議3 允許帶號轉網,維護消費選擇權
手機上網用戶對幾大運營商之間可以帶號轉網的呼聲很高,表示贊同的比例超過了七成(71.6%)。對此,目前各大通訊運營商為保證用戶的忠實度,均不支持帶號轉網功能,消費者要選擇其他的通訊運營商就必須換號,這樣極大限制了消費者對通訊運營商的自由選擇權。現在消費者手機往往綁定了眾多銀行卡和其他支付賬戶,并存有大量個人信息,更換手機號碼會給消費者增加大量成本和風險。為推進通訊企業良性競爭,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議通訊運營商盡快開展帶號轉網業務,切實維護法律賦予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倡議4 增強流量計費透明度提高用戶使用便捷性
根據廣州市和深圳市消委會開展的調查,有六成以上的手機上網用戶遇到過超流量的問題。許多消費者反映話費和流量收費計算不合理、流量使用計量缺乏透明度,
- 本文由 米粒在線 發表于 2014年3月26日2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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